一.比选条件
经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比选人)批准,拟对宜宾市供排水专项实施方案编制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宜宾市供排水专项实施方案编制。2.2建设地点:宜宾市。
2.3项目内容:
内容:对宜宾水厂、污水厂的规划布局、服务分区的专题研究支撑方案
2.4方案编制周期: 20 日历天(不含方案审查时间)。
2.5比选范围: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宜宾市供排水专项实施方案编制等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规范标准。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比选申请人应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市政公用甲级资质(资质范围内应包含规划咨询)(需提供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近3年(2015年至今)至少具有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城市规划方案编制或给排水专项规划方案编制,证明材料为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注: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2 (1)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证;(2)技术负责人资格: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拟派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应是本单位人员并须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凭据。
3.3 信誉要求: 比选申请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比选申请禁入期内。
3.4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带二维码的《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
3.5 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8年 07 月 05 日至 2018年 07 月 0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宜宾市南岸路源街1号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材料和工程招标部带下列资料购买比选文件。(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盖公章)及单位介绍信;
(2)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盖公章)
(3) 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盖公章)
(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带二维码的《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验原件,收复印件盖公章)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07 月 13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网址:www.5817558.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宜宾市南岸路源街1号
邮 编:644000
联 系 人:钟先生、母女士
联系电话:0831-2331316
比 选 人: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06月25日
日期:2018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