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选公告
中核建中金江苑职工家属区供水职能分离移交工程监理比选公告一、 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比选代理单位)受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比选人)委托。拟对中核建中金江苑职工家属区供水职能分离移交工程监理(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 (3)其他要求: 1)、近三年来至少已完成一个2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类似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的项目监理。以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中标候选人公示为依据,原件备查) 2)、财务要求:近3年(2015年-2017年)无亏损,成立不足3年的指成立至2017年;若比选申请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后各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书。 3)、人员要求:项目总监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参加投标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至少配备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1名。 4)、其他要求:主要人员(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员)应是比选人本单位人员,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 5)、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提供入川备案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2018年06月27 日至2018年07月 03日17时截止。 (3)购买比选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前,按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按以下方式提交: 公司名称: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宜宾长江路支行 银行帐号: 2314 5052 0902 2102 569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本项目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六.比选申请文件的提交时间、地点 (1)提交时间: 北京时间2018年 07 月 09 日 15 时 30分。 (2)提交地点: 宜宾市南岸路源街1号(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网址:/),同时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单位: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南岸路源街1号 邮 编:644000 联 系 人:钟先生、母女士 联系电话:0831-2331316 公司网址:/ 电子邮件(E-mail):qyswztb@qq.com 2018年06月26日 (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