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集团公司党委同意,我司于2017年7月21日召开了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本次会议应到代表37名,实到代表36名,超过全体代表三分之二,发出选票36张,收回选票36张,选举真实、结果有效。根据《选举办法》,经全体代表民主选举,产生了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届工会委员会。现将选举结果予以公告。
工会委员会委员:(共9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谢敏、唐平、洪健、胡坚、赵海、张楠、苏斌、张先贵、向税兰
特此公告
本次会议应到代表37名,实到代表36名,超过全体代表三分之二,发出选票36张,收回选票36张,选举真实、结果有效。根据《选举办法》,经全体代表民主选举,产生了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届工会委员会。现将选举结果予以公告。
工会委员会委员:(共9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谢敏、唐平、洪健、胡坚、赵海、张楠、苏斌、张先贵、向税兰
特此公告
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2017年7月21日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