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宜宾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宜宾市财政局和宜宾市水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宜发改发〔2017〕32号),按照通知要求,我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将于2017年3月1日起进行调整。
收到文件通知后,集团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刘林副总经理要求营销部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扎实做好调价前准备工作,确保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工作顺利开展。2月17日,集团公司营销部召开了培训会,营销部抄收组、维修组、水表检定组、查漏组、水费账务组、客户中心、呼叫中心,临港自来水有限公司、二次供水服务有限公司近百名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共同学习了(宜发改发〔2017〕32号)文件精神。会上,黄颖副部长强调,各相关部门、子公司要加强沟通联系,通力协作,全力协助政府做好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工作。各窗口部门干部职工要耐心做好价格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让群众明白个中缘由,力争取得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营销部高级主管洪叶分别对我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调整后的标准、执行时间、征收范围、征收方式、监督管理以及优惠政策等方面进行讲解。此次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营销部部长吴建刚提出要严格落实“三抓”工作,努力确保征收工作顺利进行。一是抓宣传。抄表员工要利用上门宣传、定点宣传等方式,宣传征收污水处理费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及时公示调整后的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针对标准逐一分解,并进行讲解答疑,让用户知晓保护环境不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每个企业、每个市民的责任。二是抓落实。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三月份水表止度的普抄工作,并将止度在小区宣传公告栏中进行集中公示,力争做到程序、数据公开透明,并严格落实此次污水处理费调整的执行时间。三是抓解释。针对价格调整后带来的市民质疑和咨询,营销部员工应提前熟悉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依据、范围和收费标准,第一时间针对相关问题做好解释工作,并将收集到的的情况或问题汇总后定期向市发改委报告。
通过此次会议,与会人员对污水处理收费的调整依据和标准有了更加系统和深刻的认识,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业务能力水平,为做好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的代收及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收到文件通知后,集团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刘林副总经理要求营销部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扎实做好调价前准备工作,确保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工作顺利开展。2月17日,集团公司营销部召开了培训会,营销部抄收组、维修组、水表检定组、查漏组、水费账务组、客户中心、呼叫中心,临港自来水有限公司、二次供水服务有限公司近百名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共同学习了(宜发改发〔2017〕32号)文件精神。会上,黄颖副部长强调,各相关部门、子公司要加强沟通联系,通力协作,全力协助政府做好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工作。各窗口部门干部职工要耐心做好价格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让群众明白个中缘由,力争取得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营销部高级主管洪叶分别对我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调整后的标准、执行时间、征收范围、征收方式、监督管理以及优惠政策等方面进行讲解。此次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营销部部长吴建刚提出要严格落实“三抓”工作,努力确保征收工作顺利进行。一是抓宣传。抄表员工要利用上门宣传、定点宣传等方式,宣传征收污水处理费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及时公示调整后的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针对标准逐一分解,并进行讲解答疑,让用户知晓保护环境不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每个企业、每个市民的责任。二是抓落实。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三月份水表止度的普抄工作,并将止度在小区宣传公告栏中进行集中公示,力争做到程序、数据公开透明,并严格落实此次污水处理费调整的执行时间。三是抓解释。针对价格调整后带来的市民质疑和咨询,营销部员工应提前熟悉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依据、范围和收费标准,第一时间针对相关问题做好解释工作,并将收集到的的情况或问题汇总后定期向市发改委报告。
通过此次会议,与会人员对污水处理收费的调整依据和标准有了更加系统和深刻的认识,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业务能力水平,为做好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的代收及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信息来源:营销部 陈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