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常年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服务
(二)服务对象: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解答日常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代表公司起草、审查合同,开展法律培训,代理公司诉讼案件等(时限要求:1年)。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需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报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
5.报价人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期)有5家及以上服务业绩,能够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
四、报价相关要求
1、报价须包括:
(1)事务所简介(包含事务所规模、业绩等);
(2)提供相关资格文件;
(3)拟派法律顾问人员名单(姓名、性别、从业年限、资质情况、主要业绩等);
(4)报价书;
(5)服务内容及服务方式。
2、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报价单必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3、请各单位在满足服务质量的基础上尽量压缩利润,谨慎报价。
五、报价邮箱
报价邮件的主题命名: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六、报价截止时间及报价有效期
1、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10时00分】前将签字、盖 章后的报价单以邮件报价方式在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单发送至我公司指定邮箱(报价单为扫描件)。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日历天。
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