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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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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挖机、吊车等机械租赁(第二次)】竞争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0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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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机、吊车等机械租赁(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挖机、吊车等机械租赁(第二次)】
1.2采购项目概况:【挖机、吊车等机械租赁】。
1.3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因供水管道破裂抢修,挖掘城市道路工程所需挖机、吊车等机械】。
2.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服务期限为:两年】。
2.3建设地点:【宜宾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2.5安全目标:【根据抢修现场要求,保证规范安全作业;符合宜宾市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建筑机械租赁服务】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三年内无不良行为。(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最新行政处理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的截屏打印件
(5)本项目主要操作人员要求:
挖机驾驶员:须具备国家相关行业颁发的特种挖掘作业操作证,等级:中级工;
吊车驾驶员:须具备机动车行驶证B2驾照,同时须具备国家相关行业颁发汽车式起重机作业操作证;
(6)其他要求:
1、成交单位必须响应在接甲方通知后 90 分钟内到达抢险施工现场。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2.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3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3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采购文件需以下材料:
(1)加盖单位印章的介绍信
(2)加盖单位印章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料费银行转账凭证(账户名称、账号信息完整)
(4)填写完整的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文件资料费表格(格式详见附件)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 2021年10月11日2021年 10月13日17时30分】将4.1款规定资料扫描并合并成一份电子文档后发送至我司邮箱(邮件名称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报名资料)。工作日16:30之前收到合格资料的,我司将于同日将招标文件发送至各供应商指定邮箱;工作日16:30之后收到合格资料的,我司将于次一个工作日将文件发送至各供应商指定邮箱。
4.2资料费 【100.00元,大写壹佰元(售后不退)】。
4.3交款方式:通过转账支付。
收款单位: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宜宾长江路支行
银行账号: 2314 5052 0902 2102 569
跨行转账有到账延迟可能,请供应商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前1-2天交纳。
转账时请在转账凭证上注明:××××(项目名称)资料费。(重点提示:非基本账户转账须注明单位名称。)
4.4因供应商所提供资料不完整而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如未收到采购人发送的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及时致电告知。)
5 响应文件递交和谈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09时3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3递交地点为: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宜宾市南岸路源街1号)。
5.4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情形:
5.4.1响应文件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邮箱的;
5.4.2供应商未通过采购人获取采购文件而递交响应文件的。
6 发布公告媒介
本竞争谈判采购公告在宜宾市E路阳光和采购人网站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路源街1号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0831-2331316
电子邮箱:qyswztb@qq.com
2021年10月08日
  
 
附件:
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文件资料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