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坝水厂后加氯(二氧化氯)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邀请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
1 招标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菜坝水厂后加氯(二氧化氯)改造项目
1.2招标项目概况:菜坝水厂于2020年投产,源水为岷江河水,设计制水规模20万吨/天,实际运行规模约10万吨/天,水厂消毒采用成品次氯酸钠溶液。目前,菜坝水厂采用出厂水投加成品次氯酸钠溶液,清水转输至一、二水厂(加压泵站)后再补加二氧化氯的消毒模式。由于水厂供水范围增加,为更好确保微生物和消毒副产物满足饮用要求、简化操作,拟通过本次技改,使得菜坝水厂形成前加氯采用成品次氯酸钠、后加氯采用二氧化氯的联合消毒模式,提升生产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后加氯点设置在清水池进水管,共四个点位,并在清水池末端预留四个补氯点。
1.3中标人数量:1家。
2 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
2.2.1菜坝水厂后加氯(二氧化氯)改造项目实施内容为二氧化氯制备和投加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和生产调试,供应商供货范围包含二氧化氯发生器(控制系统和发生器为一体式),储料罐、卸料泵、计量泵,附属动力水、原料以及成品药剂投加管道及管件,现场漏氯监测报警装置,设备供电和信号传输连接线缆等。
2.2.2.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供应商需对水厂生产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确保消毒副产物控制在饮用水水质指标限值范围内。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在此期间由业主负责配合完成土建改造内容)。
2.3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满足以下要求:
3.1.1资质要求:
3.1.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期限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设备制造厂家,若投标人非设备制造厂家,应取得有资格的设备制造厂家的唯一经销授权。投标产品设备制造厂家须具备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资格和在有效期内涉水卫生许可批件(许可批件上产品型号不得小于本次招标产品产能)。
3.1.1.2二氧化氯发生器的制造工艺和材料符合以下标准(但不局限于以下标准):国标《二氧化氯消毒剂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GB28931-2012。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的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17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少于3个四川省内地市级供水企业(非地市级供水企业5kg/h的高纯二氧化氯发生器)已投运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业绩合同证明。
3.1.4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3.1.5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 。
3.1.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2.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3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需以下材料:
(1)加盖单位印章的介绍信
(2)加盖单位印章领取人身份证明
(3)资料费银行转账凭证(如使用法人或授权人名义转帐,须注明单位名称。)(4)填写完整的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招标文件资料费表格(格式详见附件)
凡有意参加评审者,请于 2021年07月15日至2021年07月21日17时30分将4.1款规定资料扫描并合并成一份电子文档后发送至我司邮箱。工作日16:30之前收到合格资料的,我司将于同日将招标文件发送至各投标人指定邮箱;工作日16:30之后收到合格资料的,我司将于次一个工作日将文件发送至各投标人指定邮箱。
4.2资料费200.00元,大写贰佰元(售后不退)。
4.3交款方式: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账支付。
收款单位: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宜宾长江路支行
银行账号: 2314 5052 0902 2102 569
跨行转账有到账延迟可能,请投标人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前1-2天交纳。
转账时请在转账凭证上注明:菜坝水厂后加氯(二氧化氯)改造项目资料费。
4.4因投标人所提供资料不完整而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如未收到招标人发送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及时致电告知。)
5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7月29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3递交地点为: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宜宾市南岸路源街1号)。
5.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形:
5.4.1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
5.4.2投标人未通过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而递交投标文件的。
5.5投标文件开启与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6 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宜宾市E路阳光和招标人网站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路源街1号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0831-2331316
电子邮箱:qyswztb@qq.com
2021年07月14日
附件:
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招标文件资料费
1 招标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菜坝水厂后加氯(二氧化氯)改造项目
1.2招标项目概况:菜坝水厂于2020年投产,源水为岷江河水,设计制水规模20万吨/天,实际运行规模约10万吨/天,水厂消毒采用成品次氯酸钠溶液。目前,菜坝水厂采用出厂水投加成品次氯酸钠溶液,清水转输至一、二水厂(加压泵站)后再补加二氧化氯的消毒模式。由于水厂供水范围增加,为更好确保微生物和消毒副产物满足饮用要求、简化操作,拟通过本次技改,使得菜坝水厂形成前加氯采用成品次氯酸钠、后加氯采用二氧化氯的联合消毒模式,提升生产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后加氯点设置在清水池进水管,共四个点位,并在清水池末端预留四个补氯点。
1.3中标人数量:1家。
2 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
2.2.1菜坝水厂后加氯(二氧化氯)改造项目实施内容为二氧化氯制备和投加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和生产调试,供应商供货范围包含二氧化氯发生器(控制系统和发生器为一体式),储料罐、卸料泵、计量泵,附属动力水、原料以及成品药剂投加管道及管件,现场漏氯监测报警装置,设备供电和信号传输连接线缆等。
2.2.2.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供应商需对水厂生产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确保消毒副产物控制在饮用水水质指标限值范围内。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在此期间由业主负责配合完成土建改造内容)。
2.3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满足以下要求:
3.1.1资质要求:
3.1.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期限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设备制造厂家,若投标人非设备制造厂家,应取得有资格的设备制造厂家的唯一经销授权。投标产品设备制造厂家须具备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资格和在有效期内涉水卫生许可批件(许可批件上产品型号不得小于本次招标产品产能)。
3.1.1.2二氧化氯发生器的制造工艺和材料符合以下标准(但不局限于以下标准):国标《二氧化氯消毒剂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GB28931-2012。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的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17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少于3个四川省内地市级供水企业(非地市级供水企业5kg/h的高纯二氧化氯发生器)已投运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业绩合同证明。
3.1.4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3.1.5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 。
3.1.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2.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3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需以下材料:
(1)加盖单位印章的介绍信
(2)加盖单位印章领取人身份证明
(3)资料费银行转账凭证(如使用法人或授权人名义转帐,须注明单位名称。)(4)填写完整的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招标文件资料费表格(格式详见附件)
凡有意参加评审者,请于 2021年07月15日至2021年07月21日17时30分将4.1款规定资料扫描并合并成一份电子文档后发送至我司邮箱。工作日16:30之前收到合格资料的,我司将于同日将招标文件发送至各投标人指定邮箱;工作日16:30之后收到合格资料的,我司将于次一个工作日将文件发送至各投标人指定邮箱。
4.2资料费200.00元,大写贰佰元(售后不退)。
4.3交款方式: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账支付。
收款单位: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宜宾长江路支行
银行账号: 2314 5052 0902 2102 569
跨行转账有到账延迟可能,请投标人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前1-2天交纳。
转账时请在转账凭证上注明:菜坝水厂后加氯(二氧化氯)改造项目资料费。
4.4因投标人所提供资料不完整而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如未收到招标人发送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及时致电告知。)
5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7月29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3递交地点为: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宜宾市南岸路源街1号)。
5.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形:
5.4.1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
5.4.2投标人未通过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而递交投标文件的。
5.5投标文件开启与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6 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宜宾市E路阳光和招标人网站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路源街1号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0831-2331316
电子邮箱:qyswztb@qq.com
2021年07月14日
附件:
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招标文件资料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