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8年 11 月 9 日至2018年11 月 14 日上午9:00- 11:5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地址:宜宾市南岸路源街1号)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 11 月 21 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变更为: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8年 11 月 9 日至2018年11 月 16 日上午9:00- 11:5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地址:宜宾市南岸路源街1号)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 11 月 22 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自2018年 11 月 9 日至2018年11 月 14 日上午9:00- 11:5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地址:宜宾市南岸路源街1号)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 11 月 21 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变更为: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8年 11 月 9 日至2018年11 月 16 日上午9:00- 11:5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地址:宜宾市南岸路源街1号)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 11 月 22 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