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未进行资格预审)
我公司拟对水箱采购项目进行招标,现诚邀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项目情况及有关事宜如下(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家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宜水司公招【2018】03号。
(二)项目内容:本次采购的货物共计 1 包,即:水箱采购(具体规格型号详见采购需求表)。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谈判文件获取
(一)投标人报名所需资料:单位介绍信(须加盖单位公章)、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05 月 09 日至 2018年 05 月 11 日至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材料供应和工程招标部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
(三)技术服务费: 200 元,售后不退。
三、资质要求:
(一)经营范围:须包含水箱类产品生产及销售资质。(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家参与)
(二)业绩:提供2015年至今不锈钢水箱类30万元及以上业绩3份。(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
(一)递交方式:现场提交纸质文档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附U盘一份)。
(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8 年 05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若现场递交响应文件(U盘一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三)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相关事宜
(一)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纸质文档
(二)开标地点: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宜宾市南岸路源街1号)。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19800.00 元(大写:壹万玖仟捌佰元整)
交款方式:供应商应在2018 年 05 月 16 日17:30时前,及时将投标保证金交纳到以下账户。
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并以网上支付方式支付;
公司名称: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宜宾长江路支行
银行帐号: 2314 5052 0902 2102 569
必须确保在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缴纳到达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帐户, 并将银行转帐凭证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报价文件内。各投标人凭银行转帐凭证到材料供应和工程招标部开证明后到财务部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未提交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报价文件。
(四)履约保证金
金额:中标总金额的5%。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货物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的交款时间与方式: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须交纳履约保证金。
(五)信息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网址:/)。
(六)特别提醒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一律通过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开发布。并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二日前进行。相关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务请广大投标人注意及时了解。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及时查阅,均应自行负责。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南岸路源街1号
邮编:644002
联系人:钟先生、母女士
电话/传真:0831-2331316
电子邮箱:qyswztb@qq.com
清源水务官方网址: www.5817558.cn
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 2018 年 05 月 08 日
日期: 2018 年 05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