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现对“宜宾市一、二、四水厂水源地保护工程一期监控系统安装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作如下修改:
关于竞争性谈判公告“二、工程概况:第4点:实施时间及工期:工期30日历天。”
现更改为:实施时间及工期:工期15日历天。
特此说明!
现对“宜宾市一、二、四水厂水源地保护工程一期监控系统安装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作如下修改:
关于竞争性谈判公告“二、工程概况:第4点:实施时间及工期:工期30日历天。”
现更改为:实施时间及工期:工期15日历天。
特此说明!
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07日
2017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