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报名地点: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三、参选人资质: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丙级以上监理资质。
四、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市政公用(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取得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或监理证其中之一为建筑类专业即可),同时应具有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决策能力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平。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学历或职称或监理证为:1、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专业;2、电气工程专业;有省级及以上(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资格证书。监理员2 名:初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资格证书。
五、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申请人,带上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七、监理内容:宜宾机场供水工程一期项目施工阶段相关监理服务等工作。
八、建设工期: 180日历天。
九、报价方式:参选申请人应参照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市场条件,以及自身承受能力计算报价。
十、投标保证金:5000元,在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缴纳;开标后中选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金,未中选的单位在开标后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
十一、履约金:中标价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无息退还。
十二、付款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十三、中标人确定及废标处理: 以11.6939万元为基数,参加企业单位谈判报价时按下浮进行一轮二轮报价,以第二轮最低报价的单位为中标单位。投标人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在有效标段内,以报价最低者中标,有两家及以上报价相同且都是最低价的,则由业主和监督记名票决。
十四、开标时间:2017年2月13 日上午15:30时。
十五、开标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六、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代理人身份证(必须是原件);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十七、招标代理服务费5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二、报名地点: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三、参选人资质: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丙级以上监理资质。
四、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市政公用(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取得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或监理证其中之一为建筑类专业即可),同时应具有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决策能力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平。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学历或职称或监理证为:1、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专业;2、电气工程专业;有省级及以上(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资格证书。监理员2 名:初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资格证书。
五、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申请人,带上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七、监理内容:宜宾机场供水工程一期项目施工阶段相关监理服务等工作。
八、建设工期: 180日历天。
九、报价方式:参选申请人应参照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市场条件,以及自身承受能力计算报价。
十、投标保证金:5000元,在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缴纳;开标后中选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金,未中选的单位在开标后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
十一、履约金:中标价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无息退还。
十二、付款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十三、中标人确定及废标处理: 以11.6939万元为基数,参加企业单位谈判报价时按下浮进行一轮二轮报价,以第二轮最低报价的单位为中标单位。投标人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在有效标段内,以报价最低者中标,有两家及以上报价相同且都是最低价的,则由业主和监督记名票决。
十四、开标时间:2017年2月13 日上午15:30时。
十五、开标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六、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代理人身份证(必须是原件);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十七、招标代理服务费5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2月6日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