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遴选机械水表合格供应商的补疑文件2
致各投标人:关于2016年度(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遴选机械水表合格供应商的补疑文件2
现对“2016年度(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遴选机械水表合格供应商”项目遴选公告作如下修改:
关于遴选文件第一章 参与遴选单位须知 一、参与人须知前附表 第5条中第7小条,投标人按《遴选货物表》每个不同产品提供一个最小型号的样品,共计5种。
现更改为:只须提供4种样品,宽量程大流量液封水表样品只作为评分条件,不作为废标条件。
关于遴选文件5.2.4、评标标准:序号1—专利证书(分值9)投标产品具有国家专利局颁发的机械水表相关技术专利的,每具一项得2分,最多9分。
现更改为:专利证书(分值8)----最多8分。
特此说明!
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30日
2016年09月30日